北京平谷通报疫情期间涉及网约车租赁合同案件情况
2020-03-27 10:19: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迟婧函
为助力车辆租赁市场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3月24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众通报涉网约车车辆租赁合同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做出诉讼风险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全国以武汉为首的多个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停运,不少街道和小区采取了严格的封控管理。人们出行需求减少,司机收入骤减,平台盈利水平下滑。尽管目前各地网约车陆续恢复营运,还是有超过30%的司机选择了退出,由此引发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平谷法院就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短期内增长明显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该类纠纷案件存在受案数量短期内增长明显、网约车问题尤为突出、原被告诉辩意见集中、车辆租赁关系与劳动关系交叉、原被告调解和解意愿低等共性特点。对此,平谷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扬建议,应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推动网约车合规运营,将无证经营者清退出市场;出租车公司应主动做出让步,适当减免租金,尽量保证合同有效稳定运行;司机方面,应提高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尽量自行协商或第三方调解,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对于未来因疫情可能导致的纠纷,平谷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虹雨表示,目前,网约车运营企业与司机间的矛盾已经显现,新冠肺炎疫情有可能成为压垮网约车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建议,双方当事人如果遇到违约金过高等问题,可以积极请求法院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整;如果网约车公司提供的车辆未取得《网约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在承担罚款后,可以向网约车公司主张相应罚款;车辆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双方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比如网约车运营公司有权要求司机补交所欠的租金和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司机也有权要求公司在扣除相关欠费后,将押金或保证金返还。